臉書社群「輕檔車俱樂部」昨有網友發文1輛大型紅牌重機拖拉小拖車,小拖車上還載有1名5歲左右男童,狠批說「你的小孩真的能忍受嗎?」苗栗警方偵查調閱監視器發現該車確有行經台3線98.4公里處;警方表示這種行為已經明顯違反交通處罰條以及違反兒少保護法,將逕行舉發並依違反兒少法通知車主到案說明。
「輕檔車俱樂部」網友指出,「你的小孩真的能忍受嗎?有注意跟顧慮他的安全嗎?而且是違法加裝的狀況下,就算你騎60(時速)又怎樣?」網友看不過去也紛紛留言,「這就有瞎到了,明明是單車用兒童拖車,怎會用到機車?」「真正恐怖的是廢氣,無知真的會死人!」「可憐的孩子!」
苗栗警方今天執行網路巡邏發現PO文,經查昨天中午左右,該車行經台3線98.4公里處(三灣鄉往獅頭山路段),依法逕行舉發,同時因違反兒少法,將再通知車主到案說明。
警方表示,大機車駕駛明顯違反兒少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2款,「迫使或誘使兒童及少年處於對其生命、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」經認定將裁罰6萬到60萬元,或4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的強制親職教育,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。


